金辰街道办事处关于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有关事项的要求,因我街道无法直接建立滚动链接,现将全省保留证明材料清单建立链接地址公布如下:“qingdan.ynbb.gov.cn/z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