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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102-372086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2-23 15:50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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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21-02-23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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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盘龙区本级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六、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2021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十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二、2021年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三、2021年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2021年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2021年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2021年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八、2021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九、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2020年部门基本信息表

二十一、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组织、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负责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2)负责全区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13)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机要保密、信访、综合考评、劳资人事、干部管理、后勤保障、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统筹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群和党务工作。

2)法规宣传科。宣传贯彻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配合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深化改革任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审核工作。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文化和旅游领域宣传推广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开展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研究培育全区特色文化和旅游活动新品牌。承担依法行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综治维稳、法制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3)财务科。负责部门预算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经费筹集、使用和管理的办法和制度。监督各项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各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内控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4)公共文化科。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化方针政策,承担全区文化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拟订文化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博物工作。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和生产。拟订文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5)旅游发展科。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旅游方针政策,承担全区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协调、推进旅游公共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旅游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组织开展智慧旅游工作。承担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负责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工农业旅游、旅游厕所革命等相关工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指导生态旅游发展和旅游扶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6)产业规划科。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旅游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7)市场管理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承担行业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将继续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原则,围绕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融合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文化和旅游发展的总体部署,加快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全域文化旅游发展新模式。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做好疫情防控与行业复工复产两手抓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对文化旅游领域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安排部署,继续做好安置酒店全面工作。坚持疫情防控不能松劲,复工复产精准施策,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原则,按照管行业就要管防控的要求,认真指导好图书馆、文化馆、基层文化综合性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以及景区景点、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场所复工复业和疫情防控工作,实现全区文化旅游行业安全有序运行。结合盘龙实际,加大政策措施的宣传引导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帮助文化旅游单位科学有序复工复业,尽快渡过难关步入正常有序的发展轨道。

2.全面深化我区文旅融合发展

严格按照《盘龙区十四五期间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规划》,紧紧围绕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发展战略,聚焦打造历史文化名城品牌、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区域性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和深化推进旅游革命的中心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掌握实情、顺时应势,立足文化资源优势和特色,从资源产品、产业业态、空间载体、服务管理等方面,多角度、多领域推动文化旅游的真融合深融合

3.全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一是补短板,解决难点。推进盘龙区文体中心(暂定名)建设规划,切实加强五馆建设。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和法人治理机构建设的有效性,提升文化馆数字资源和远程服务能力,攻关解决示范区建设中的难点问题。

二是树品牌,突出重点。结合盘龙实际,做好群星奖项目盘龙江文化艺术节持续开展,传承盘龙文脉,打造具有盘龙地方特色的非遗文化重点项目;根据我区的特点和优势,持续深化创建成果,不断探索盘龙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和经验。

三是抓示范,创新亮点。按照示范区创建要求,在已建成市级(2个)、区级(9个)公共文化示范点的基础上,再打造一批示范点,形成典型引路、示范带头的盘龙区创建成果,使示范性得到充分体现,全面构建盘龙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四是建机制,形成特点。通过创新盘龙文旅Morelife服务机制,建立符合文化发展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新机制;围绕15分钟文化圈要求,打造城市阅读服务新名片(智能书柜、城市书房),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便捷、高效、均等的文化服务,再攀盘龙文化发展新高度。

4.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完成省级文物震庄历史建筑群、严济慈蔡希陶旧居、区级文物北京路朱氏楼、麦地村片区民居群文物的修缮。依托龙泉古镇28项文物,推进龙泉古镇博物馆聚群建设,打造文物保护利用及文旅融合示范区,推动非遗旅游产品开发。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5.推动全域旅游规划发展提质增效

加快推进重大文旅项目建设,重点推进盘龙区文体中心建设,世博园改造提升,推动盘龙区香格里拉酒店,推进半山酒店选址规划,继续开展A级景区创建和提升改造;抓好七彩云南花之城昆明东大门品牌建设,谋划夜间经济发展、绿道建设等工作;继续推动自驾营地、游客休息站等精品自驾旅游线路服务设施建设。不断盘活盘龙文化旅游资源,积极包装文化院馆、文物旧址、文化设施、文艺演出等文化资源,策划推出一批文旅融合重点产品和夜游项目。加大文旅招商引资力度,策划包装一批文旅招商储备项目。重点做好综合性休闲度假项目、文旅融合项目、双龙旅游名镇、精品度假酒店等项目的引进。

6.全面规范文旅市场发展秩序

扎实推进整治乱象、智慧旅游、无理由退货旅游革命三部曲工作。一是持续提升智慧旅游水平。以一部手机游云南为平台,扎实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加快推行刷脸卡工程,推动刷脸租车、刷脸入园等平台的应用。优化提升慢直播、景区解说、智慧厕所等工作。二是持续完善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机制。在A级景区、星级宾馆等游客集中区域规范设立游客退货中心,推进旅游购物退货和咨询点建设。三是持续整治文旅市场乱象。加大涉旅案件督办查办力度,提高诉转案”“行转刑效能。按照市文旅局要求,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整合优化执法资源。推进平安文化市场创建,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演出市场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强化自律作用。重拳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不放松,坚决抓实抓细22条措施和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盯紧涉旅投诉5分钟响应,24小时办结工作机制。强化旅行社的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不规范经营旅行社的市场退出机制。以旅游红黑榜为抓手,实行经营信用管理,进行联合惩戒。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分别是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昆明市少年儿童图书馆、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大队、昆明市盘龙区文物管理所和昆明市盘龙区文化馆。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5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50人。在职实有6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6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5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4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73.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73.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事业单位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96.3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减少旅游宣传经费、盘龙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街道、社区(村)基层服务点、公共电子阅览室、《盘龙江文化》编制印刷经费等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1,73.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73.6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10.8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73.69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96.3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减少旅游宣传经、盘龙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街道、社区(村)基层服务点、公共电子阅览室、《盘龙江文化》编制印刷经费等项目。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1,73.6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1,7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0.5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4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退休人员增加1人,例行节约;项目支出1893.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5.8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减少了基层公共文化项目经费;减少了旅游宣传经、盘龙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街道、社区(村)基层服务点、公共电子阅览室、《盘龙江文化》编制印刷经费等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6类科技成果18万元,用于大楼网络维护及上网费。

207类文化旅游2832.99万元,用于文化与旅游的业务工作及人员经费。

208类社会保障支出107.51万元,用于职工社会保障支出。

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19.26万元,用于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221住房公积金95.92万元用于职工住房补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280.53万元,项目支出1893.16万元)。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部门列入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文旅局2021年无中央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文旅局2021年无省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文旅局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文旅局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4万元,较上年减少1.11万元,下降4.5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6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3.16%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8万元,较上年减少0.96万元,下降4.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万元,较上年减少0.96万元,下降4.8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将继续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原则,围绕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融合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文化和旅游发展的总体部署,加快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全域文化旅游发展新模式。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做好疫情防控与行业复工复产两手抓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对文化旅游领域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安排部署,继续做好安置酒店全面工作。坚持疫情防控不能松劲,复工复产精准施策,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原则,按照管行业就要管防控的要求,认真指导好图书馆、文化馆、基层文化综合性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以及景区景点、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场所复工复业和疫情防控工作,实现全区文化旅游行业安全有序运行。结合盘龙实际,加大政策措施的宣传引导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帮助文化旅游单位科学有序复工复业,尽快渡过难关步入正常有序的发展轨道。

(二)全面深化我区文旅融合发展

严格按照《盘龙区十四五期间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规划》,紧紧围绕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发展战略,聚焦打造历史文化名城品牌、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区域性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和深化推进旅游革命的中心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掌握实情、顺时应势,立足文化资源优势和特色,从资源产品、产业业态、空间载体、服务管理等方面,多角度、多领域推动文化旅游的真融合深融合

(三)全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推进盘龙区文体中心(暂定名)建设规划,切实加强五馆建设。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和法人治理机构建设的有效性,提升文化馆数字资源和远程服务能力,攻关解决示范区建设中的难点问题。

结合盘龙实际,做好群星奖项目盘龙江文化艺术节持续开展,传承盘龙文脉,打造具有盘龙地方特色的非遗文化重点项目;根据我区的特点和优势,持续深化创建成果,不断探索盘龙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和经验。

按照示范区创建要求,在已建成市级(2个)、区级(9个)公共文化示范点的基础上,再打造一批示范点,形成典型引路、示范带头的盘龙区创建成果,使示范性得到充分体现,全面构建盘龙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建机制,形成特点。通过创新盘龙文旅Morelife服务机制,建立符合文化发展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新机制;围绕15分钟文化圈要求,打造城市阅读服务新名片(智能书柜、城市书房),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便捷、高效、均等的文化服务,再攀盘龙文化发展新高度。

(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完成省级文物震庄历史建筑群、严济慈蔡希陶旧居、区级文物北京路朱氏楼、麦地村片区民居群文物的修缮。依托龙泉古镇28项文物,推进龙泉古镇博物馆聚群建设,打造文物保护利用及文旅融合示范区,推动非遗旅游产品开发。(五)推动全域旅游规划发展提质增效

加快推进重大文旅项目建设,重点推进盘龙区文体中心建设,世博园改造提升,推动盘龙区香格里拉酒店,推进半山酒店选址规划,继续开展A级景区创建和提升改造;抓好七彩云南花之城昆明东大门品牌建设,谋划夜间经济发展、绿道建设等工作;继续推动自驾营地、游客休息站等精品自驾旅游线路服务设施建设。不断盘活盘龙文化旅游资源,积极包装文化院馆、文物旧址、文化设施、文艺演出等文化资源,策划推出一批文旅融合重点产品和夜游项目。加大文旅招商引资力度,策划包装一批文旅招商储备项目。

(六)全面规范文旅市场发展秩序

扎实推进整治乱象、智慧旅游、无理由退货旅游革命三部曲工作。一是持续提升智慧旅游水平。以一部手机游云南为平台,扎实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加快推行刷脸卡工程,推动刷脸租车、刷脸入园等平台的应用。优化提升慢直播、景区解说、智慧厕所等工作。二是持续完善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机制。在A级景区、星级宾馆等游客集中区域规范设立游客退货中心,推进旅游购物退货和咨询点建设。三是持续整治文旅市场乱象。加大涉旅案件督办查办力度,提高诉转案”“行转刑效能。按照市文旅局要求,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整合优化执法资源。推进平安文化市场创建,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演出市场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强化自律作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全系统资产总额2618.52万元,其中,全系统流动资产1950.52万元,固定资产667.9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4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基本支出1280.5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47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增加退休人员1人,厉行节约。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项目支出1893.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5.84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

1.基层公共文化项目资金减少。

2.减少了旅游宣传经费项目、盘龙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街道、社区(村)基层服务点、公共电子阅览室、《盘龙江文化》编制印刷经费等项目。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35700000

 

附件2: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21022303053303020210223031217242

附件4: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经费文本公开

附件3: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