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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102-37219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2-23 17:07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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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2-23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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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0300376400000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盘龙区本级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六、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2021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二、2021年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三、2021年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四、2021年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2021年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2021年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八、2021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九、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2021年部门基本信息表

二十一、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待遇政策和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贯彻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和支付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执行全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应贯彻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相关政策,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2预算单位,为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各单位机构设置、编制情况如下:

1.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为履行服务的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基金监督科、综合事务管理科。机关行政编制7名。

2.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原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2019年机构改革转隶为为盘龙区医疗保障局下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科室9个,分别为:办公室、基金财务管理科、参保管理科、费用审核一科、费用审核二科、费用结算科、信息管理科、综合管理科、监督科。单位编制人数50人,其中46个参公事业编,4个工勤编。

)重点工作概述

1.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规范盘龙区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医疗权益。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打击欺诈骗保的工作力度。

3.稳步推进医保基金安全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安全评估制度,优化评估指标,细化评分标准和规则,改进评估方式,规范评估流程,巩固完善和深化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工作,提升基金安全程度。

4.进行信息数据的迁移,并进行日常的升级与维护,做好单位内部的相关信息数据管理工作.

5.健全完善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保障体系,规范盘龙区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医疗权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分别是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50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4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230.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30.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事业单位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预算对比增加39.53万元,主要原因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经费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230.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30.2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30.2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预算对比增加39.53万元,主要原因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经费的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230.2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23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38万元,与上年预算对比减少28.7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数量减少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5,376.82万元,与年预算对比增加68.32万元,主要原因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经费的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101501行政运行,627.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97.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及公医经费项目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6.09万元,主要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4643万元,主要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松华坝水源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助资金;

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200万元,主要为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

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8万元,主要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专项资金;

2101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1.16万元,主要为第三方服务及医保稽核工作专项资金,基金安全评估工作资金及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69.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金支出;

2060404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1.5万元,主要为信息升级维护专项资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853.38万元。

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60.61万元。(包括:50101工资奖金津补贴540.69万元,50102社会保障费150.54万元,50103住房公积金69.39万元 )。

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90.80 万元。(包括50201办公经费78.36万元,50202会议费2万元,50203培训费2.40万元,50206公务接待费1万 元,50209维修(护)费6.38万元,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6万元)。

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7万元。(包括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1.97万元)。

2. 项目支出5376.82万元。

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75.82万元。(包括50205委托业务费75.82万元)。

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8万元。(包括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658万元)。

5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43万元。(包括510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4643万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中央配套事项金额0.00万元。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省级配套事项金额0.00万元。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金额0.00万元。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金额0.0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9.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变化。上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

本项目实施主要是对具有本区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家庭困难的一、二级残疾人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的医疗困难分类实施救助,确保辖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规范盘龙区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医疗权益,减轻困难群体的医疗负担,确保辖区内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财政补助资金

为响应中央“全民参保”的要求,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完善医疗保障制度,而设立的医疗保险险种。昆明市政府出台了相关的实施办法和细则,细则中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中央财政补助、省级财政补助、市级财政补助及县级财政补助构成。项目实施主要目标为:

1.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补助配套工作,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

2.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构建和谐统一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参保人的权益。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0.8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对比减少4.8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末资产总额241.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3.60万元,占比92.42%;固定资产17.57万元,占比7.26%;无形资产0.76万元,占比0.32%。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基本支出853.38万元,与上年预算对比减少28.7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项目支出5,376.82万元,与年预算对比增加68.32万元,主要原因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经费的增加。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76400111

附件2: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210223042701267

附件3: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210223042721547

附件4: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项目)

附件4: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城乡医疗救助项目)